中考中招政策突显“三大变化”
今年,我市中考中招政策最显著的变化就是首次设置平行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阅卷。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以生为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考生结合个人分数,进行一次性填报志愿。
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是:
提前批次为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亳州一中“珍珠班”和亳州十八中“希望之星班”招生录取,设置1个志愿;
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设置3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普通高中、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设置5个平行志愿。统招生和定向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在第一批次中所填报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志愿,包括统招生志愿和定向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投档时依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录取时,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由于第一批次统招生与定向生合并在一个栏目内,在考生填报的若干省级示范高中志愿中,先录取统招志愿,后录取定向志愿。
今年继续实行将省级示范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解到各初级中学(含民办)的政策,分解指标仍占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80%。定向生指标实行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在普通高中建档线之上,不设最低控制线,以促进薄弱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
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禁录取无档案考生,严禁录取已被他校录取的考生。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行政区招生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建档线。
今年,我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亳州好人”子女高中招生降分录取政策,以助力教育扶贫工程和落实礼遇“好人”工作要求。我市建档立卡家庭及获得“亳州好人”称号的道德模范子女,经本人申请,分别由县区扶贫办及文明办出具相关证明后,可在当地普通高中建档线的基础上下降10分录取,让更多建档立卡家庭和“亳州好人”子女有机会就读普通高中。
今年,我市的中考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县区教研部门具体实施。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牵头,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细则和操作办法,确保阅卷质量和效益,使阅卷评分更加客观公正。中考结束后,立即组织阅卷。各县区阅卷、登分、统计、公布分数及查卷工作必须于6月30日前结束。目前,我市中考网上阅卷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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